(一)安徽大学江淮学院,是安徽大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教发(2003)8号文件及“名校办民校”的精神举办的,按民办机制运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独立本科学院。学院经安徽省教育厅和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报教育部确认,学院名称为“安徽大学江淮学院”,院址设在合肥市蜀山区史河路8号。
学院旨在贯彻国家有关加快发展高等教育的指示精神和安徽省教育振兴计划,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普遍要求接受高等教育愿望,探索21世纪高等教育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积累面向社会自主办学的经验。江淮学院推崇“以人为本”和“终身教育”的办学理念,以“培养学生具有扎实的基本理论、较强的基本技能和良好的基本素质,全面发展” (简称“三基并重,全面发展” )作为目标,努力培养适应国家和安徽省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需要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二)根据教育部教发函[2003]247号文件要求,2003年9月安徽省教育厅在对我院办学情况进行检查并组织省高校设置评议专家对我院报批进行评审的基础上,向教育部上报了对我院重新报批的请示,教育部2004年1月18 日在教发函[2004]7号文中对我院办学予以确认。2004年秋季,我院招生被列入安徽省高考招生计划,经高考正式录取现有578名学生在读。
(三)安徽大学江淮学院运行模式及组织机构。
安徽大学江淮学院的权力决策机构是董事会。学院的运行模式是董事会领导、监事会监督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按照民营机制运行,实行全员聘用制。学院下设一室、四部,即院务办公室、财务部、教学部、学工部、总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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