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校区建设工作实行校领导(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决策、教代会组织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有关职能部门和院系予以配合和新校区建设办公室组织实施的领导和管理体制。

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

教代会及日常工作机构

有关部门和院系

新校区建设办公室

主要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和相关工作分工如下:

一、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   组长

黄德宽

副组长

蓝希杰    朱世友

由全体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新校区建设领导小组,作为新校区建设的领导、决策机构,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具体负责新校区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是:

1、研究决定新学校区建设的指导方针、原则思路和总体方案;

2、审定新校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购置土地协议,审定总体建设计划和分期实施与使用计划;

3、审定新校区校园总体规划和单体建筑与设施设计和工程建设以及材料和设备招标方案,领导招标工作,并根据评审专家委员会意见审定招标结果;

4、审定新校区建设投资计划和经费筹集方案,并纳入学校财务年度预算和审批新校区建设项目拨、付款;

5、审定新校区建设合作项目和后勤社会化建设方案;

6、签署新校区建设的有关文件(书);

7、检查、监督新校区建设实施工作;

8、研究决定组建新校区建设工作班子,审定相关工作制度、规范和政策措施及其他重要事项。

9、研究决定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重要事项和对外发布的重要信息的内容;

10、审议、决定新校区建设实施和使用中提请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教代会及日常工作机构

作为组织广大师生员工参与新校区建设的主要渠道,教代会及其日常工作机构,在新校区建设中的主要工作是:

1、以多种形式发动广大教职工关心、支持和参与新校区建设,建言献策,并就各种具体设计和建设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2、组织广大教职工通过多种形式直接参与新校区建设,为新校区建设做出实际贡献;

3、联合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发动广大学生和校友关心、支持和参与学校新校区建设,吸引社会力量开展合作建设。

4、在新校区建设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三、有关部门和院系

从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与相关项目的对口联系出发,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新校区建设工作,主要职责有:

1、参与建设计划、总体规划和有关项目的论证及招标计划书的研讨、拟订工作;

2、提供相关工作资料和数据;

3、做好资金调度和拨、付款与相关监察、审计工作;

4、配合做好有关项目建设中的咨询、监督及其他相关工作;

5、研究和落实分期使用计划及相关管理工作;

6、做好新校区建设的宣传舆论工作;

7、在建设过程和使用中需要配合做好的其他工作。

四、新校区建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李仁群

副主任

蒋明   胡仁元  郑善忠

在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新校区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领导小组的决策和分管校领导的要求,组织起草新校区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拟订总体建设计划和分期建设计划,协商土地购置协议,经领导小组批准后,联系报批立项和签署协议,落实购置土地的各项事务和协调工作;

2、根据国家有关基建管理规定,办理申报立项并会通有关部门和单位研究拟订校园总体规划和单项建筑、设施及材料、设备招标方案和计划书,报领导小组或分管校领导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3、根据专家评审和领导小组的批准意见,组织设计、建设和监理单位的项目实施和材料、设备采购工作,掌握工作(程)进度和质量标准,抓好现场监督和安全保卫工作;

4、根据计划安排,联系落实建设项目拨、付款;

5、积极联系和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整体建设管理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

6、联系、拟订合作建设项目和后勤社会化建设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7、研究拟订分期使用计划,报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相关单位实施;  

8、向领导小组和分管校领导定期报告进展情况,及时报告重要事项,并经常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和发布信息,多渠道争取支持和参与;

9、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合理分工,钻研业务,提高素质,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

10、做好档案管理工作。